装饰艺术设计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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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70134 |
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 |
13 |
9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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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70109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6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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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70172 |
时装设计 |
9 |
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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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70113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8 |
5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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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0 |
150 |
28 |
10 |
2 |
注:退役士兵招生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文化测试并录取
就读地点: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六、考试科目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加试科目: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入学测试 |
3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
嘉行公路851号 |
素描 |
3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3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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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3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3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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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见面试通知单 |
说明: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七、录取原则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⑴、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⑵、考生须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⑶、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否则不得录取。我校录取合成总分由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占50%、技能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占30%三部分组成。
⑷、录取合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为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4.5×10×20%+面试×10×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⑸、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顺序依次比较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对应分)择优录取。
⑹、加试科目:面试。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⑴、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并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及面试,否则不得录取。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校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素描、色彩满分分别为150分,各按50%计入校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⑵、合成总分=按文化测试成绩×30%+校考成绩(素描成绩&ti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