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北京市2014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对象。
第六条 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收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课免试:考生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合格,经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免试。
第十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5月24日,9:00—16:00。报名时需携带《单考单招公共课准考证》;加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考试费25元;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纸)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核通过方可免试。我院审核证书、办理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试时间:6月14日。
3、考试地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执行北京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报到:9月初(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关于升学:按照北京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学院每年推荐高职毕业生参加专接本考试,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