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 2 小时 30 分钟,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 300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 3-5 幅,并从影视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 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年出版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