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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美术学 |
素描50%、色彩50% |
笔试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作品分析60%、命题编讲故事40% |
面试 |
音乐学 |
主项(声乐、钢琴、器乐三选一)70%、视唱练耳(必考)(30%) |
面试 |
舞蹈学 |
基本功和剧目表演80%、节奏20% |
面试 |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 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 )。
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考生 除了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 艺术 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 该省 举办的 艺术类 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五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 8 5842823(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gznc.edu.cn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 编: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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