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7个):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公办、二本
三、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四、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hbmy.edu.cn
五、学制:四年
六、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 生 省 份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120 |
10350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重庆、四川招生,认可各省统考(联考、同类批次学校专业合格线)成绩,不另组织校考。 |
音乐学 |
130202 |
90 |
9000 |
|
舞蹈学 |
130205 |
80 |
9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50 |
10350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50 |
10350 |
|
美术学 |
130401 |
40 |
9000 |
|
绘画 |
130402 |
30 |
10350 |
备注:
1、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确认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专业学费标准按2015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同类批次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入学资格审查: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 话:(0718)8439097 8438300 18986868255 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0718)8439806 【艺术学院】(0718)8438185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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