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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须按所在省规定,参加省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2、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厦门理工学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合格证。
3、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码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等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非美术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邮编:361024) 招生办网址:http://zsb.xmut.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招生监督电话:0592-6291117 本简章解释权归厦门理工学院(简称厦理、厦门理工)招生办公室所有。 专业简介 环境设计(本科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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