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位于全省前20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20分、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4)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2、录取办法
(1)各专业录取办法为:
①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制定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 其余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以上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① 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1、文化课总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进行折算;外语单科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150分进行折算。
2、我校所制定的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分折算时使用的文化课总成绩均不含政策加分。
七、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38000元/年/人。
(3)其余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