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五、录取原则
1、 上海生源考生:取得上海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 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50%和文化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我校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只需通过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即录取。
2、 非上海生源考生: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我校以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招生网址: www.zsb.ecnu.edu.cn;
公交线路:67、69、94、754、224、909、829、856华东师大站;轨道交通3、4、13号线金沙江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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