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费标准
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六、其他事项
1.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2.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招生办)
0591-22868060、22868059(音乐学院)
0591-22868080(美术学院)
0591-22868586、22868579(传播学院)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