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本科报考条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习能够自理者;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2015年专业考试合格证(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科报考条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习能够自理者。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妆扮)专业:凡艺术类考生即可报考。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内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表演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理)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校要求,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内专科录取:
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妆扮)专业:取得艺术类合格证考生即可报考,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外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史论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录取说明:
1、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如未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校考合格成绩无效。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认真了解所在生源省份的相关政策,慎重报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如生源所在省份未划定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则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的80%)、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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