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证比例、录取原则及标准
(1)我校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以上录取原则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内容
分类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满分值 |
音乐类 |
音乐学 |
主项 |
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满分100分。 |
200 |
基础乐理知识 |
基础乐理知识,满分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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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
视唱25分(1升1降内);练耳25分(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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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主项 |
声乐、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满分100分。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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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乐理知识 |
基础乐理知识,满分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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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
视唱25分(1升1降);练耳25分(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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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学 |
基本功 |
基本功(软开度,腿、腰的展示;跳、转、翻展示),满分40分。 |
100 |
形体测试 |
形体测试,满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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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表演 |
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满分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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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
素描 |
素描(人物头像、静物默写或写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100 |
色彩 |
色彩(静物默写或写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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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笔试 |
撰写新闻评论,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200 |
五、校考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变动以考点公布为准)
省区 |
分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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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0773-283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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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2月6/7日 |
2月9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0773-2856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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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26日 |
1月27日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0771-241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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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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