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四个招生专业的学费均为10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八、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 0130
传真:020-85221340
E-mail:o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邮编:510632
网址:http://zsb.jnu.edu.cn
暨南大学艺术学院
招生咨询:020-8522 6636
传真:020-8522 0509
E-mail:oarts@jnu.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邮编:510632
学院网站:http://arts.jnu.edu.cn
九、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和本校公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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