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含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以下三种方式录取:①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美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各专业通用,高考填报志愿时根据各省份设置的专业志愿数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标准
美术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学费3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8000元;其它专业学费9000元/年。
七、注意事项
1.齐齐哈尔大学在各省设置的校考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份考生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省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准考证、校考准考证"三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用具、服装等物品自备,舞蹈编导专业所需音乐伴奏带自备。
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及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专业课校考成绩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网上公布(http://zs.qqhru.edu.cn/)。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联系部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办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邮箱:qqhruzsb@163.com
齐齐哈尔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5年招生考试影评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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