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考试科目(共2门):
1、素描(满分100分)
2、色彩(满分100分)
专业课总分200分。
(二)音乐学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三)音乐表演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四)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3门):
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
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3、舞蹈模仿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25分,舞蹈模仿25分。
(五)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3门):
1、自我介绍和艺术特长展示(满分90分)
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90分)
3、电视节目(纪录片)的策划与设计(满分120分)。
专业课总分30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专业统考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北省)。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北省外)
备注:各省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各省要求执行。
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省份 |
考试地点 |
美术类 |
音乐类 |
舞蹈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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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绘画 |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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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