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 2015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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