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合格证发放比例按教育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打印《南华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打印《南华大学2015年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单》。
7 录取原则
对符合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录取:
1、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文化、专业成绩按4.5:5.5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录取时按文科、理科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3、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8 收费标准
2015年收费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学费为:8000元/学年(供参考)。
9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 :421001
咨询电话 :0734-8282553 8282530 传真 :0734-8282553
招生邮箱 :zs@usc.edu.com 学校网址:http://www.u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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