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日-2日 |
播音、舞蹈:2月3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3月15日-16日 |
播音、音乐:3月17日美术:3月18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26日-27日 |
音乐、舞蹈:2月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2月27日-28日 |
播音:3月1日-2日 |
|
江苏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3月2日前 |
3月5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23日-24日 |
美术:1月26日 |
山西传媒学院 |
2月26日-27日 |
播音:3月1日 |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在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考生所报专业如有统考规定的,考生必须取得统考合格成绩。
2、各考点只接受本省(市、区)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
3、考试所用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由考生个人自备。
4、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各专业、科目只进行一次考试,无复试。
5、凡在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统考成绩。
2、在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本科批次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生源所在省(市、区)对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明确要求的,按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则执行。
3、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合格证发放
我校于2015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合格人数,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其它
1、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校考期间咨询电话:0712-2345668
填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咨询热线:0712-2345651、2345652、2345653、2345654
学校网址:http://www.hbe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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