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录取规则
①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设置相关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②考生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测试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依据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考生需满足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③其它相关事宜根据各省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合格证发放
我校按招生计划的1:4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邢台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询成绩并打印合格证,学校不再寄发。
学校网址:http://second.xttc.edu.cn/zsjy/web/
9、收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600、700、800、10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10、学历学位
普通艺术类本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邢台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邢台学院学士学位。
11、录取结果公示
考生录取结果将在邢台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及时公布。
咨询电话:0319-3650789 传真:0319-3650366
学校招生网址:http://second.xttc.edu.cn/zsjy/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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