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12月份陆续公布)
2015年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安排表(12月份陆续公布)
录取及有关规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录取)。航空服务专业需参加我院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者方能报考,面试条件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主页(http://www.scmc.edu.cn/)。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四川传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四川传媒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邮 编:611745 传 真:(028)87953108
电 话:(028)87907888、87953108、87953006、8795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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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ban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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