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风景园林专业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受到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设计、环境和生态保护等各类风景园林工程方面的专业训练,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城市建设、景观设计公司、园林等方面从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园林建筑设计、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公园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区规划、植物学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研投资和开发管理及景观设计等工作。
考试报名
(一)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共拟在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500名,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专业15000元/学年;动画专业17000元/学年,实行文、理兼招。2015年非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工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招生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我院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文件要求进行报名。
(四)考试
1.专业考试:凡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试。
2.文化考试:考生凭各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
1.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2.文化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各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所在省招生部门录取时投档的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加和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若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电话:0431 –87986099 87981372 87953330 传真:0431 - 87998177 网址:http://zsjy.jlu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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