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次评卷工作,在评卷工作展开之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实施意见》,评卷点分别制定了《评分细则》等文件,作为评卷工作的依据。为确保评卷质量,评卷过程严格执行评卷程序:
1.确定样卷。评卷过程中,考生答卷分6类10个档次。由评卷点领导小组确定10个档次的样卷,并悬挂在评卷场所墙上。
2.分档。评卷组按样卷及分档的标准对考生的答卷进行分档。
3.复审。复审组对评卷组的分档情况进行复审。
4.标识档次。分档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立刻在答卷上盖档次印章并进行编号。
5.评分。评卷教师用打分器对已盖档次印章并编号的答卷实施同步打分。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每档评分之前设定分数段,对分数段之外的分数,计算机立即报警提示,该分数重新评定,以确保打出的分数无误。
6.仲裁。对有争议的考生答卷,由仲裁组做出裁定。
7.统分。将考生答卷的临时编号及条形码录入计算机。单科成绩按原始分数累加取其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数四舍五入),形成考生单科成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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