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6年12月4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美术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6年11月29日至30日,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持身份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省统考与校考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专业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及个别院校特殊表演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校考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下设各专业均属我省美术类省统考范围。
考生参加校考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相关信息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在院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考生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成绩公布和合格证发放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本(专)科、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达到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发放统考合格证。
2.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免费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统考成绩单或统考合格证由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查询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的时间将另行公布。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