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1.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写。
2.分值: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色彩 |
2016年12月3日下午14:00-17:00 |
素描 |
2016年12月4日上午09:00-12:00 |
速写 |
2016年12月4日下午14:30-15:30 |
(三)考试注意事项
1.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2.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素描、色彩两科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速写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3.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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