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招考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考试用纸由市招生办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画纸,其他考试用具(如笔、橡皮、颜料、画板、小水桶等)视情况自带。考场为每位考生提供两把椅子,一把供坐,一把放画板,因此不必带画架。
考生在答题前须在试卷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用碳素笔填写姓名和14位考号。粘贴前,考生本人要核对条码上的考号、姓名是否为本人。考生不得在试
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不得将画纸颠倒放置答卷。凡做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完成的答卷作品上,不得喷定型胶。
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作品清样(如范画或小稿等资料)。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说话、交头接耳及做有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行为。色彩科目考试时,注意保持考场环境卫生,不得将色彩污染到墙面、桌面和地面等。
考生交卷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并交卷。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考点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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