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
①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②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
③文学作品朗读(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现场抽题限2分钟)。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艺、演奏类(除钢琴外,其它器乐自备),限3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2分钟,体裁不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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