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安排 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2)缴费办法
2014年12月18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3)下载《准考证》
2015年1月27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准考证》。
(4)考试时间
2015年1月31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5)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成绩与分数线公布 2015年2月15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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