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时间 ①2015年1月1日至6日。第一批报到时间为2014年12月30-31日,第二批报到时间为2015年1月3日。考生根据查询到的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②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17: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考试科目为五科,分别为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其中声乐、器乐区分主、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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