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美术统考考试大纲
考试的科目和考核目的- 美术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 素描: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 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和色调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现能力。
- 速写: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人物的比例、透视、结构的观察、认识、理解和把握能力,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组合的表现能力以及速写技法的运用能力。
(一)素描
1.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模型、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等。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 约占35%
素描造型能力 约占25%
素描表现技法 约占25%
(二)色彩
1.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等。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
(2)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色彩关系与色调 约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约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约占25%
(三)速写
1.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必须在画纸的同一页面内完成作画;
(5)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 约占35%
人物整体动态效果 约占25%
速写表现技法 约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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