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艺苑楼(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二、考试科目
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
三、考试方式
(一)实行“现场打分”模式,即考生在各科考场依次完成不同科目考试后,评委现场打分,考生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查看成绩。
(二)考试顺序依次为形体数据测量、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每轮考试前后需及时更换服装。
四、时间安排
考生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8:00 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 或 https://kw.ganseea.cn)打印《准考证》。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考试时间从2024年1月10日上午开始,具体考试时段以考生《准考证》公布为准。
五、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服装表演)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和《考生指南》,详细了解考试安排、考试流程等,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冬季为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节,考生应坚持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做好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交叉传染。
(二)考生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按准考证检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避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要按照考点现场标识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不得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除仅存考试曲目的 U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五)对考试过程存在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照相工具等违规作弊行为的,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程序》,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3 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等违法行为的考生,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2024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表(导)演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点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
(八)考试
1.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考试检录时间到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北门门口,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后有序进入考点。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2.每轮考试前都会为考生提供更衣室进行服装更换。考生提前做好发式等相关考试准备,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考生不得化妆、遮挡面部及身体、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如发现有化妆的须在进入考场前卸妆,不卸妆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等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3.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考生在报名时已在系统上传“才艺展示”科目的伴奏音乐,如上传曲目无法播放,考点配备统一播放设备,考生可使用仅存考试曲目的 U盘(音频须是 MP3 格式)进行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等问题不能够播放,责任自负。考生无伴奏进行考试,不影响评分。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5.准考证号为考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考试全过程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言语的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六、考试流程
(一)入校核验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检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北门口,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通过安检后有序进入考点,根据路标指引至考点检录候考处。除考试限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检录候考
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提前存放好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检录时计算机系统随机分配考试顺序号,按考试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考区域等候。
(三)更衣
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衣物更换,更换衣物后随身携带所有个人物品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考试。
(四)签到备考
根据现场考试进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对应考场备考区域,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工作人员根据考试进程,对候考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由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五)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区域站立,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语音提示进行考试。
1.形体数据测量。8位考生为一组进入考场完成形体数据测量,测量后对数据进行确认。
2.形体形象观测。8位考生为一组站在指定黄色区域内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迅速更换服装。
3.台步展示。8位考生为一组站在指定蓝色区域内,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令,8人先随背景音乐按路线同时行走至红色区域进行集体亮相,然后退回至黄色区域内;每位考生再依次随背景音乐按T型路线行走至红色十字处,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退回至蓝色区域内。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迅速更换服装。
4.才艺展示。8位考生为一组进入考场,每位考生按顺序依次站立在红色十字处,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1 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自备。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离开考场。
(六)公布成绩
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指定教室电子屏处查看本人考试成绩。
(七)签退离场
查看成绩后,考生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场。
七、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兰州文理学院纪委:0931-8685184;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0931-855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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