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其它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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