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招生省份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艺术类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类 |
说明 |
美术学(师范) |
美术与设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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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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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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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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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音乐类 |
统考科目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方向招收钢琴、长笛、古典萨克斯考生。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类 |
统考科目为音乐教育,不设主项和副项,有美声钢琴、民声钢琴两种组合。 |
广播电视编导 |
无省级统考 |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在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
4.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
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我校省内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外省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编制计划,投档录取。
(2)录取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山东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考方向、招考办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方向招收钢琴、长笛、古典萨克斯考生,各省具体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音乐学(师范)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教育,辽宁省不设主项和副项,有美声钢琴、民声钢琴两种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6.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办法安排专业。
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的要求录取。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