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生源地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安徽、黑龙江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若我校被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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