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类别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240人 |
美术学类(含雕塑、绘画)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60人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50人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30人 |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