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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