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2、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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