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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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浙江 |
安徽 |
山东 |
湖北 |
四川 |
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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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文理兼收 |
32 |
10 |
8 |
7 |
7 |
3 |
3 |
2.文理分开类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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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陕西 |
湖南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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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文科 |
5 |
2 |
5(历史科目组合) |
6(历史等科目类) |
理科 |
3 |
2 |
3(物理科目组合) |
4(物理等科目类) |
以上计划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我校在陕西艺术类招生安排在“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为“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原则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