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四川省招生的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考生须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择优录取。
(二)面向甘肃省、山东省、云南省招生的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面向四川招生五年贯通培养专科专业:民族美术、民族表演艺术。
考生须符合四川省关于五年贯通培养转录高职阶段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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