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我校2023年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或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际化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计划招生80人。从2023年起开始招生。
第二十条 “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乡村教育培养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骨干教师。新生录取报到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从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遴选30人实施培养,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乡镇中学就业。
第二十一条 “卓越工程师计划”。为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为我省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校特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本计划为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项目,为“全省五千亿级、黔南千亿级产业集群”培养具备较强工程实践能力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新生进校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在“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中遴选30人实施培养,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高新区重点建设企业就业。
第二十二条 本科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科各专业(含民族班)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都匀校区,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四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大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大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入选学校“卓越乡村教师计划”的大类学生,专业定为本大类的师范类专业,不再参加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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