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同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九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2023年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如下(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及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艺术类):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层次 |
130402 |
绘画 |
本科 |
130403 |
雕塑 |
本科 |
130503 |
环境设计 |
本科 |
130504 |
产品设计 |
本科 |
130510 |
陶瓷艺术设计 |
本科 |
350104 |
产品设计 |
本科 |
3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本科 |
350108 |
公共艺术设计 |
本科 |
130310 |
动画 |
本科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3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3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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