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及专业大类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录取过程中调配使用。
学院现有24个招生专业。其中,英语、日语、商务英语、舞蹈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七个专业按专业招生。
其他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分类如下: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专业);
工商管理类(管理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类(会计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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