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3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八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经济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四年),在美学习期间按照阿兰特国际大学的标准缴纳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标准:6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