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国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区、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