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芬兰语、希腊语、波兰语、乌克兰语、白俄罗斯语、保加利亚语、斯瓦希里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第十条 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校园网公示。上述学费不包含学生自愿参加的特色培养项目费用,如国际交流项目和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等。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7-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5-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3-4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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