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