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按照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中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计划数,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第七条 按照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中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计划数,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计划(含艺术类)
上一篇:2023年河池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含艺术类)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