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若确实需要使用预留计划或招生计划调整,招生办公室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在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出计划适当调整。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