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闽台合作项目)引入台湾院校师资和课程。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项目)、经济学(闽台合作项目)、旅游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专业采用“4+0”模式。
第十一条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中高计划”)是我校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采用“2+2”模式,由两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经济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生第一、二学年在闽南师范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三、四学年赴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中高计划”所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必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三、四学年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等内容。报考“中高计划”的学生须遵守《闽南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四学年不赴外方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请勿报考“中高计划”。详见“中外高水平大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凡报考英语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除外语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报考“中高计划”的考生,要求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因身心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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