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0.5%,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预留计划增投到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