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2022年学校安排普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艺术类本专科、体育类本科、普通专科、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学校分别与美国马歇尔大学、美国韦伯国际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韩国草堂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六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
第十条 招生计划的制订原则
1.需求适应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2.条件适应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发展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教育部公布的红牌专业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3.质量至上原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质量,并根据上年度各专业录取新生第一志愿比例、报到率、转专业率、毕业生就业率等重要数据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制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二至三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十五条 规定时间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或专升本毕业证书,本科和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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