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设计学类在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2.设计学类专业确认前学费按9000元/学年,专业确认后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费为10350元/学年,动画、摄影学费为9000元/学年。表演(服装表演)学费为9000元/学年。以上专业学制为四年。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3、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学费10350元/学年,学制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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